小区的楼道不仅是居民行走的通道,也是消防安全通道,是在发生火灾时我们用来逃生的通道,但是有不少业主在楼道内都堆放着杂物,比如(破旧的婴儿床、储物柜、废纸壳、自行车、包装纸、垃圾、泡沫箱)等等。
2013年,北京一小区蔡某在楼道堆放的浴霸和纸板箱,引起楼道起火,邻居纪某从5楼窗户跳下,不幸坠楼身亡。
2018年,四川资阳市雁江区一小区楼道内杂物起火,火灾造成8人受伤,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赔偿他人的经济损失。
2019年7月23日05时11分,某小区55幢2单元二楼楼道玩具车及一部分纸箱冒烟起火。所幸住户反应及时,未造成进一步的损失。
楼道堆放的杂物多为木制品、棉织品、纸制品等等,都是可燃物,稍遇明火就可能引起火灾。楼道是居民行走的通道,抽烟随便乱扔烟头者有之,儿童玩火、燃放爆竹者有之,这些都很容易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小区楼道属于公共消防通道,是楼内住户日常出行 的唯一通道,部分住户将杂物堆放在小区楼道内,影响了居民的进出通行和整体环境,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当发生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的时候,将严重影响他人逃生。
当有住户日常性、习惯性往楼道堆放杂物却并未受到处罚时,边上住户容易跟风,加剧占用公共楼道资源,亦或是引起邻里纠纷,引发冲突。
楼道长期堆放杂物,日常保洁无法有效进行,容易滋生蟑螂、老鼠等生物,长此以往会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物权法》第八十三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个别业主私自将楼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杂物,明显是化共有为私有,也是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
绿都城物业服务中心在此温馨提醒您:禁止在楼道内堆放各种杂物。同时作为业主,要规范自身的行为,加强自我管理。楼道是公共部位,需要业主及时清理堆放在楼道内的杂物,杜绝楼道内乱堆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共同创造干净整洁的和谐居住环境。